設施使用管理辦法

設施使用管理說明

  1. 本中心之使用以全院性之活動為優先,且以技能操作訓練課程為主。
  2. 本中心使用對象為醫師、醫事人員、代訓醫師、代訓醫事人員及實見習(醫)學生。
  3. 本中心管理人員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08:00-17:00;場地開放時間:週一至週日08:00-17:00。
  4. 本院各級單位借用本中心之場地及教具均免收費,院外單位租借則依據本中心收費辦法辦理。
  5. 本中心設施可提供院外單位租用,但教具限於中心內使用,且依中心收費辦法規定繳費。院外單位委託本院辦理或與本院合辦之訓練活動,除經臨床技能中心主任簽准者外,其他均依收費標準繳費。

設施租用外借收費辦法

  1. 借用程序:
  1. 於活動舉辦前一個月填寫「新竹馬偕紀念醫院臨床技能中心使用申請單」提出申請。
  2. 進行租借資格審查。
  3. 核發繳費通知,借用單位需於活動前7日完成繳費。
  4. 借用時段未使用完全時,概不退費。
  5. 本中心場地借用時段為週一至週日08:00-17:00,分為上下午各一時段計費(上午08:00-12:00、下午13:00-17:00)。

 

 

臨床技能中心使用申請單

臨床技能中心繳費通知書

臨床技能中心設施租用收費標準

臨床技能中心外借優待表